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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的、格力两大巨头因一条广告语对簿公堂,这事今日终于有了结果

“空调”相信大家对于这两个字一定不会陌生,一提到“空调”大家现在是不是脑袋里面想的都是在酷暑炎热的大夏天,然后躺在家里吹着空调,吃着西瓜,看着电视,哇!美滋滋!

现在市场上面的空调也是多种多样的,什么牌子的都有。但是提到空调品牌,大家一定会想到许多的品牌,这其中应该就会包含“美的”、“格力”这两个在空调方面比较著名的大品牌。这两家都是大品牌,谁都想做的更好,谁也不让着谁。也正是因为这样,两家大公司还因为一条广告语对簿公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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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回顾

“有凉感 无风感”,听到这句广告语,你最先想到的会是哪个品牌?国内两大家电巨头美的、格力就为了这句广告语闹上了法庭。

去年11月10日,美的公司就本案正式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。

美的公司起诉称,该广告语是他们首创的,具有独创性,经过大量的宣传、推广后,已经与美的舒适星系列空调形成特定联系,起到识别不同于其他空调品牌标识的作用。而格力公司在“京东商城”上销售一些型号空调时公开宣传“有凉感 无风感”,容易使消费者将其与美的公司的“舒适星”系列空调相联系。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,格力公司这些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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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格力公司明知其空调产品不具有“有凉感 无风感”的技术与功能,却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广告语对其商品做宣传,获得了本来不应该归属于其的竞争优势。

美的公司要求,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“有凉感 无风感”广告语,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90万元,并在格力官网和《法制日报》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。

最终,双方不同意法庭调解,法院将择日宣判。

最终结果

2018年11月16日消息,今日法院给这件侵权案判出了最终的结果:

第一点,格力侵权行为成立,格力空调立即停止使用“有凉感无风感”产品宣传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;

第二点,赔偿美的空调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,共计5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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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因为一句广告语,国内两大空调巨头竟然开始撕逼,这到底是过于认真了。而这也恰好反映了国内空调行业竞争的激烈。小编希望两大巨头在竞争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去做好产品,只有这样才会得到用户们的青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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