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提到“山寨”相信大家现在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那些假货产品,可想而知“山寨”产品带给大家多大的烦恼!
山寨产品一直以来都是令企业和消费者头疼的问题,对于企业而言,被侵犯权益、损失利益;对于消费者而言,花了正品的钱买到山寨的东西,简直让人心烦到爆!
曾火爆一时的潮牌大嘴猴也被“山寨”缠身,一怒之下将侵权者告上了法庭。
小编这就给您介绍一下来龙去脉,您瞧好喽。
潮牌大嘴猴的原公司,美国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,在2015年的时候,就已经授权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(原告)在中国的独家权益,授权其在中国内地、香港及澳门地区全方位保护其知识产权。
大嘴猴公司也在中国注册了311个商标,包括“大嘴猴”、“Paul Homme”、“大嘴猴 Paul Homme”等等,其中”大嘴猴“商标就有71枚,涉及45个类别。
因为大嘴猴一度十分火爆,有不法分子看到了其中的利益,然后就干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。
有一家深圳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恶意抢先注册了“大嘴猴”拼音的“cn”和“hk”域名,自称是“大嘴猴官方网站”,并在网站中大量使用了“大嘴猴”、“Paul Homme”和大嘴猴图形的标识用于宣传推广其产品。
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被告诉至法庭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,立即停止使用在大嘴猴拼音“cn”和“hk”网站上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,并注销这域名,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等。
这个案件在近日结束一审。
法院认为,被告的上述两个域名与“大嘴猴”注册商标构成近似,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,被告注册、使用上述两个域名的行为构成侵权,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,原告理应注销www.dazuihou.cn和www.dazuihou.hk域名。
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树大招风,在商标侵权上用这句话实在非常贴切,注册自己的商标,尤其是全品类商标用来防御显得尤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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